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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公牛集團法務部】 



溝通能力是法務工作成功、職場進階的必備的基礎能力之一,且必須是有效溝通。


法務必須持續的處於各種溝通之中,需要與部門內上下級、業務部門、相關支持部門、各種外部機構、司法機關、監管機關等溝通。各種溝通中最常見、最難的就是與業務人員的溝通。從服務的角度來說,業務部門是法務的“客戶”,是法務的“上帝”。法務常說某個業務人員不好溝通,是說他不尊重法務,不理解法務,甚至是對法務的誤解,增加了法務負擔。業務人員也常抱怨法務不好溝通,多半是說法務比較固執,簡單粗暴。由於法務與業務的溝通不暢或者沒有達到有效溝通的目的,致使雙方都心力憔悴,工作效率不高等一系列問題。法務需要理解、掌握的有效溝通是什麼呢?


首先,法務的溝通是把事情搞明白的一個過程。法務是幫助業務解決問題的,就需要向業務了解事情本身到底是個什麼事情、存在哪些問題、需要考慮哪些因素、怎麼解決、方案是否可行。法務多數不直接接觸業務,而且時常要針對自己不了解的事務發表意見,沒有這個溝通的過程怎麼能把工作做好呢。這個過程特別能看出新老法務的差別。不少新法務常常不跟業務人員溝通就把合同改了發給業務人員。且不說合同改的如何,這個過程本身就是很有問題的。連事情本身都沒搞清楚,能把合同改好麼。事情問清楚了,很多問題可能就不是問題了,很多原先沒有考慮到的地方可能反倒需要重點關注。溝通首先是一種意識和責任,其次才能談技巧。身為法務,服務於特定的項目或者事務,主動地了解事情是必要的程序和職責。向法務提供準確、有效的信息自然也是業務人員的責任,但是業務人員必然有他的局限性。即便是對做事十分周到的業務人員,法務一般也是需要主動溝通的,畢竟構建法律事實所需要的要素,法務本就應該比業務人員更加了解。試想如果業務人員對法律問題考慮的比法務還周到,法務的存在價值還有幾分?


其次,溝通是指專業層面的溝通。真正的專業不在於用所謂專業詞匯說出一堆業務完全不懂的東西,以彰顯自己的“專業”,有效溝通是能用別人能聽懂的語言讓別人明白他目前尚不知道、不明白的東西。用通俗的語言出入於專業壁壘之間是真本事,這才是真正的專業。法務要以業務人員能夠理解的語言把意見傳達給他,只有他能理解,才能知道修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在。在這個環節與業務人員的溝通,其實也是法務進一步了解業務需求,進一步反思自己修改的必要性、正確性、嚴謹性的一個過程。這其中會有一些經驗技巧,但最核心的還在於法務自身的專業能力。對法務而言,最好的溝通,是能夠通過過往的工作能力證明自己的意見值得業務人員慎重考慮,這本身會減少很多溝通成本。有時候,資深法務相對強勢,但強勢是有底氣支撐的一種專業堅持,它不是咄咄逼人,更不是一種可以用來模仿的技巧。


最後,溝通是法商思維的具體體現,是管理能力的基礎。讓別人理解自己之前,得主動去理解別人(理解是指一系列的動作,而不是“接受”或者“妥協”這個結果)。法務就是個服務職能,服務人員不得有義務去了解客戶的需求麼?主動溝通、了解、詢問的過程就是法律人望聞問切,尋找法律事實和確認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而提出解決方案的過程。這個過程中,就是法務了解業務、融入業務的絕佳時機,是讓自己從純專業思維中跳出來,從商業的角度理解問題的絕佳時機。


堅持這樣的溝通和思維習慣,堅持這樣的工作方法,就會持續的提升自己法商思維,洞察問題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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