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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法務經理人】 



     今天簡單談談法務和業務部門之間的關系的定位。

      我這裡說的業務部門不僅僅是指銷售和創造利潤的部門和團隊,其他前臺團隊和所有直接或者間接創造收入的團隊都可以算是業務部門,甚至可以說法務之外的部門都可以算是業務部門,因為這些部門都是法務支持和服務的對象。


     大家都聽說過一個詞叫做部門牆。雖然說企業的利益的單一的,應該是一個整體的利益,但是到了各個部門進行考核的時候,大家的利益可能就會不一致,甚至是有沖突的。所以部門之間的關系還是蠻微妙的。


      法務部門跟業務部門之間的關系也是很需要有藝術性的進行處理,所以我們也需要對法務跟業務部門之間的關系有個深度的思考和總結。這裡我就說說法務和業務之間的幾層關系。


      1. 我覺得第一層的關系就是支持關系。

       在絕大部分事務中,法務都是作為輔助部門。法務作為支持部門,對業務部門的具體業務,法務提供合同評審、法律風險防範、業務合規遵循等專業支持。法務需要從業務部門的需求出發,從幫助業務發展、維護公司利益以及控制相關風險的角度,分析業務相關的法律問題,給出法律意見或者應對風險的解決方案。這個時候,法務就是甘心當配角,盡力促成業務的達成。


       2. 第二層次的關系就是補位的關系

       如果業務部門的方案僅僅只考慮了業務開拓而沒有對風險的處理方案,這個時候法務就需要進行補位了。我這裡說的補位,就需要法務從商業和業務的角度來提意見了,可能需要法務對業務部門的商業方案作出調整的建議。能否很好的補位就取決於法務的能力了,優秀的法務需要在商業上有所研究,對業務相關的知識要有所儲備,還要能夠想到業務部門想不到的點。所以能做到這點的確不是很容易。


      3. 第三層關系是寓管理於服務。

       法務在支持和補位的同時,還是需要有所管控。法務的本職還是控制風險,需要從最壞的角度預想潛在和可能發生的風險,在合同條款以及流程上進行風險的管控。對於可能逾越紅線的行為,法務得聯系合規、審計甚至是直接向老板匯報,進行叫停。這個時候法務得扮演公司的內部警察的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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