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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法律先生】 




有些律師過得好,而有些過得差。
為何會如此?這段時間,與許多朋友聊天,談到這個話題,頗多感慨,順便寫了下來。
真正限制律師發展的,不是專業,而是認知。認知不突破,其實一切都枉然。
這些年來,無數的觀察與驗證,我覺得大概有10條認知的誤區,是發展最大的障礙。

01.

成功時,將之歸於自己的聰明;失敗時,則是大環境變化使然。成功時,如果無法找到核心原因,最終也會失敗。



02.

過於信賴前輩的教誨,以及所謂成功的經驗。這個世上,只有失敗才是赤裸裸的,而成功永遠被過度粉飾。

03.

投入每一分錢,都想要十塊錢的回報,而且還是立即要。這不是投入,這是投機,投機也許會發財,但不會有大發展。



04.

在業務、模式、組織創新上,不願意去犯錯;其實,不願意犯錯,是他們犯的最大錯誤。



05.

一味追求用勤奮感動自己。但是,不追求方法論的勤奮,其實是一種精神鴉片,讓自己看上去精神,實際卻在萎靡。

06.

鄙視營銷。可是,營銷不僅是帶來更多的案源與客戶,更是讓你有機會,為更多的人創造法律服務的價值,這難道不是律師應該追求的服務目標?



07.

居功自傲,特別是在合作中,容易高估自己的貢獻,而忽略別人的價值。成就若不分享,成就只會越來越可憐。回顧從業18年來遇到過的人與事,當初風光無限的大佬,因為這,如今也不過如此。

08.

面對學習,願意付出熱情,卻不願意付出成本。這會帶來兩個結果:一個聽聽而已,只為不斷印證自己的判斷,從而作繭自縛;老是花時間去節約錢的人,是真的很難掙到錢。環顧四周,厲害的人,無不都願意花錢買時間。



09.

把律師的本份做好,是基本職業要求;做好本份,就自诩工匠,那是蠢貨而已。今天看到一句話,“同行做得到的,那叫義務;你做到同行做不到的,才叫服務”。為用戶創造價值,不應該有上限,律師的努力,還應有很大的空間。

10.

人生的精力使用,如果凡事都是100%,那是蠻力;如果我們不能為自己預留20%的時間、精力、金錢,去接觸未知,探索未來,我們就會被困在此刻,難有未來。





這些,看上來都不算啥。
說真的,每一個律師,其實看起來也不會有太大的差別,3納米與5納米的區別而已。
但是,這一點點的差距,卻是人生的天堑。我們不僅需要務實,我們也需要想象力。
現狀也許也夠好,但是,更廣闊的未來才應該是我們的追求,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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