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2017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7月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2009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09年6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2000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88年9月5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臧寶清:商標審查審理的法治化、規範化和時代化

隨著1982年商標法的頒布、實施,以及曆次的商標法修改,商標審查和審理經曆了無標準到有標準,從內部使用的標準到對外公開發布,從審查慣例到規範性文件,形式、內容和法律地位都在一步步升華。回顧和梳理商標審查審理標準的發展曆史,不難看出,與中國商標的注冊和保護事業高度同步,商標審查審理標準的發展變化,既是規則的演化史,也是制度的變遷史,還是理念的更新史。

純幹貨 | 從起草到發布:企業規章制度全流程“九步要訣”

規章制度作為企業運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規制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又規範了員工的種種行為。可以說,規章制度在企業的延續和發展中,起著最重要的“引領方向”的作用。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設置和人性化的安排,可以激勵員工的努力、震慑違規行為。這樣一來,規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和發布實施就顯得至關重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 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