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2015修訂)(中英文對照版)

1991年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1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六號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3年1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2015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