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案例檢索:“找不到”也可“不再找”

上文《案例檢索遇瓶頸,該如何繼續?》提到,“找不到案例”可能是因為檢索條件不精準,或者檢索時數據庫中暫時沒有案例,我們可以“繼續找案例”調整條件繼續檢索、訂閱條件關注更新。可是,窮盡檢索條件仍然有可能勞而無獲,後續案例的更新在當下又顯得遙不可及,我們難道非要無休止地投入時間精力“不找到案例不罷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7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科技企業如何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理解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對科技企業而言,作為無形資產的知識產權是企業的核心資產,所以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是科技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主要表現為四種知識產權法律形式:商標、專利、著作權和商業秘密。這幾種不同的權利保護的客體以及權利的期限是不一樣的。所以科技企業要充分利用這幾種不同的權利類型的特性對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梳理,然後進行充分和不同層次的保護。根據企業的不同類型,最為

想靠抖音翻身的律師們,都掉進坑裡了

任何新事務,既有機遇也有大坑。有些人趁勢而起,有些人铩羽而歸。當年的公眾號是一批,如今抖音快手也是一批。但如今行業內卷的大潮,滾滾而來,許多律師拼什麼?拼人脈?拼品牌?拼資本?拼專業?越來越難。那大家只有拼對新事物的理解、運用。抖音恰逢其時,許多人也都在鼓吹。

案例檢索遇瓶頸,該如何繼續?

類案檢索是律師說服法官支持己方觀點的一個重要途徑,甚至是實務中的必備環節。但是,在浩如煙海的裁判案例當中,“找不到”合適的案例,很可能成為困擾律師的一大問題。今日文章,作者將針對案例檢索中“找不到”的情形,提出幾點“繼續找”的方法,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