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趙靜華
20多年的法律從業生涯一路走來,回顧過往,不禁感歎,鬥轉星移,世事變遷,仿佛一眨眼就走到今天法務總監的位置,但這一切又殊為不易。
十多年前,當時帶我的法總曾對我說:“你是我們部門唯一將來能做法總的人。”那時的我,尚不理解,為什麼是我呢?能做法總的人和其他人的區別又在哪裡?時至今日,我也合作過許多同事,帶過團隊,再回首,有一了些更為深刻的感受、領悟,付諸文字與大家分享。
我認為,一份工作,能不能做好,最關鍵在於喜好。也就是你要有“Passion”。術業有專攻,不是每個人,對每個事項都是喜歡的,而喜不喜歡往往決定了你否能對這個事項付出足夠的熱情,能夠堅持多久。在大學裡,我就一直喜歡法學,上法學課時,我總是聽得津津有味。但我不喜歡英語課,老師一說“class begin”,就像按了催眠鍵,頓時就能讓我迷糊起來。
喜好這玩意,我覺得是與生俱來的,很難後天培養。我有一位律師朋友,在外資所工作了將近二十年,工作不可謂不辛苦,每天往往只能睡幾個小時。但是他卻樂此不疲。若不是真正的喜好,是無法擁有這份堅持和熱情的。喜好決定了你願意為此付出更多的精力,而不會感到痛苦。我一直很喜歡法務工作,因為這份工作擁有許多變化性和不確定性。很多情況下,你不會有先例可循,這就需要我們自己去花精力、時間琢磨。每當遇到一些特別棘手的事項時,我的第一反應是刺激、亢奮而不是抵觸、害怕。我在達能工作了近十年,每當我要跳槽的時候,老板就會拿出一些我聞所未聞的新項目吸引我,把我留住。
因為熱愛,你才會認真對待工作中的每一個問題。每當遇到新問題、新情況時,我都會花大量的精力去研究、調查、搜法規、看判例、研判趨勢、去和各個相關部門探討研究……
我曾碰到公司需要采用一種新的技術來改進現有的設備,而這項技術跨越了現有的部門法的領域。公司裡的各個部門的專家爭執不下。當時,我也剛加入這家公司,對於這項技術屬於門外漢,聽到大家的爭辯,我也感到雲裡霧裡,毫無對策。
為此,我花了整整幾個周末的時間,把各位專家引述的所有規章、國標都整理出來,研究他們的曆史沿襲和變動,還翻看了國外的論著和類似的案例指引。等到再一次開會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已經可以與他們平等地討論了,並給出了我的專業意見。外籍大老板翹著大拇指對我說,他也是第一次見到做得如此完整、細致的檢索。
因為認真,我很少人雲亦雲。很多事項,我都會親曆而為,親自考證。我要求自己給出的法律意見必須要有出處、有佐證,不能主觀而為。我想,也許也正是因為這份熱愛和認真,才使我得以在職場中獲得信任,承接更多的任務;才會有更高、更廣的擔當。法務有時聚在一起,會抱怨在工作中與其他部門溝通時,有種“雞同鴨講”的感受。橫向部門的同事好像完全不聽,或是總在敷衍法務的意見。
曾經有一位很受我尊敬的律師,與我就餐時提及,他原先在一家公司擔任法總,職級屬於副總裁級,但完全沒有被尊重的感覺。我認為,跨部門合作,說難很難,因為彼此“頻道”不同;說簡單也簡單,就是你的法律意見,必須是真實需要的,而不是流程需要的。
曾經,由於我的前任法總較為教條,與各部門都合作不是很順暢,我新入這家公司時,就面臨著各部門老總的“慣性”冷遇。對此,我表示了充分的理解,並放下姿態與各個部門深入溝通。我認為,工作中要把公司的其他部門看成你的客戶,了解客戶的需求,才能找到密切合作的切入點。
比如我了解到,營運部門需要向客戶追款,這屬於營運的KPI績效。我就主動幫他們分析客戶欠款的原因,協助他們與客戶談還款方案,必要時采用發送律師函等強硬的方式幫助追款。經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營運部門的應收賬款還款比例迅速上升,我也獲得了營運部門領導和同事的信任。一開始對我置之不理的營運老大,在飯桌上主動向我敬酒,說我是他碰到過的最好的法務。
有時候,部門之間會為了資源不足或是需要擔責任的事項而互相推托工作。有一次,我們法務部的成員,被人事部邀請一起去參與外地的項目撤場的員工集體談判。因為項目在外地,涉及人員又比較多,法律部的同事就怕了,不願意參與其中,找理由推辭。其實,在我看來,越具有挑戰性的事項,就越能體現你的擔當,為你建立權威。戰鬥中方能結下真正的友誼,只有當你挺身而出與其他部門一起並肩作戰,才能有深入的合作,才能收獲友誼和尊重。
成為法總,處理好手頭的事項是基本功,要贏得非法律專業的總裁的信任,更需要有管理思維和大局觀。比如有一次,我發現原先的公司注冊在不同的區域,稅務分散,沒有享受到應有政策扶持。於是,我主動提議將分散各區的公司,搬遷至同一區域,並申請設立地區總部。這樣一來,由於稅收集中,又設立了總部,獲得了屬地政府的大力支持,無論是稅收扶持方面,還是政策傾斜方面,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優惠政策。
除了對於總部政策的獻言獻計,我還曾從公司利益、發展或是風險防範等不同角度考量,策劃過“股權增發”“股權激勵”“關聯企業合並”等重大事項。
作為法總,除了需要考量公司業務發展的大局,還需要顧及團隊的穩定和同事事業的發展。“人”是所有管理的對象。無論是哪一份工作,最終都需要人來實施。法總需要了解團隊不同的人員的秉性、優缺點,更重要的是挖掘團隊成員工作的內驅力。
前面我曾提到過,出於對事業的熱愛,才能擁有持久性和耐受性。我常常會與團隊成員一起午飯、嘮些家長裡短。有的員工追求工作的穩定和性價比,對於這樣的員工,法總要給與他們寬松的工作氛圍;有的員工追求事業的成長,對於此類員工,你需要時不時地“壓擔子”,讓他們挑大梁,這樣他們才不會厭煩工作的瑣碎平常……
因為員工的多樣性的,在管理方法上必須予以迎合,但是,唯一不變的原則是“尊重”。作為團隊的管理者,要永遠記住,無論團隊成員是誰,總有他比你強、比你好的閃光點;要尊重他們,賦權責於團隊,群策群力,永遠比“一言堂”要好很多。“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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