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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法務共同體】
法務人員存在的價值,就是站在公司的視角,考慮如何為公司長遠健康的實現商業目的作出貢獻。
電鑽和小孔的故事直白的說明了相關道理。廠家認為自己的產品是“電鑽”,但客戶需要的是那個鑽出的“小孔”。
法務人員不要試圖以自己學了多少知識、審核了多少合同、參與了多少次庭審,就認為自己為公司作出了多大的貢獻。身為法務人員,你從“小孔”的視角審查過自己的工作嗎?公司想要的這個“小孔”,是不是合規管理到位、風險預防有力、重大案件處置有效?!
法務人員千萬不要自我感覺良好。自己手持的“電鑽”,是否讓業務人員感受到了“威脅”?是否破壞了正常的業務運行?是否讓公司客戶敬而遠之?是否讓公司商業行為落空?
法務人員要充分聚焦公司商業目的。思考公司戰略、業務與商業目的之間的關系,考慮如何讓商業目的這個“小孔”如何鑽的更高效率、更有深度。
本文轉自微信公眾號 :法務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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