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規

直面轉變,從法官到法總——專訪中國藍星集團法律總監兼審計合規部主任裴桂華

裴桂華,中國藍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總監兼審計合規部主任。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分別獲得法學、新聞學雙學士、法律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曾擔任北京基層和中級法院法官、市檢察機關檢察官。目前兼任北京仲裁委/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及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具有較為豐富的司法、企業法務以及商事仲裁等實務經驗,關注法律與科技的融合發展。

調解書中遲延履行加倍利息在執行程序中的處理

案例A公司與B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B公司應當於2016年6月份向A公司支付貨款100萬元,2016年12月份支付貨款80萬元,若未按期履行應當向A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後B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A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B公司支付貨款180萬元及違約金10萬元。因未查到B公司財產,該案終本執行。2021年10月份該案恢複執行,經拍賣B公司設備,最終拍賣款高達300萬元,但執行法

法務部的風控管理策略與實施

隨著企業發展,日益複雜的商業環境,企業面臨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為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在風險管理上,企業必須加強風險防範和控制,而法務部在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本篇文章將闡述法務部的風控管理策略與實施,以及企業合規方面的應對措施,為企業風險管理提供一些建議。

淺談促銷活動中的廣告促銷合規要點及建議

筆者先前就促銷活動的部分合規要點,發布了《商家在開展有獎銷售活動時應注意的合規要點》、《淺談價格促銷的法律風險與合規建議》、《關於在促銷活動中使用“單方享有解釋權”的合規風險提示》三篇文章,裡面分別對“有獎促銷”、“價格促銷”、“贈品促銷合規”、“單方享有解釋權”中的合規要點進行了簡單闡述。

企業合並中的合規風險清單

《公司法》規定的企業合並主要包括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吸收合並是指一家企業吸收其他企業,被吸收的企業解散;新設合並是指兩個以上企業合並設立一家新的企業,合並各方解散。實踐中,除了理論上的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以外,還有一種“協議合並”,即任何一方主體均不消滅,進行經營或業務上的合並。企業合並是常見的商業決策,主要目的在於實現強強聯合。鑒於兩家或者多家企業各自為獨立主體,在合並過程中總會經曆磨合期

知名企業實例拆解:如何編制一個實用有效的合規手冊

2022年,是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是最高檢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年,也是司法部要求加強律師參與企業合規管理工作的啟動之年。自2021年12月3日起國資委就強化年工作相繼印發《關於開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多次部署落實合規工作。《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正式面世,把央企合規管理改革推向新的高度,合規管理逐

有關律師職業的全景介紹

推薦理由:出自一位年輕律師,一篇從收支、前景、業務、市場、機遇、變革等角度全面介紹律師職業的優秀文章。

從發布到實施:合規手冊落地執行的操作指引

何為合規手冊?如何正確理解合規手冊的定位?這是一個“看起來簡單、說清楚不易”的話題。應該認識到,合規手冊不是企業合規制度的匯編,亦難以起到針對個別重點領域制訂的合規指南/指引所具備的“說明書”作用,企業無法亦不應依賴合規手冊對具體業務開展合規管理。用一句話來說,合規手冊是企業合規文化、理念及價值觀高度凝練的產物,是企業合規形象的外在展示平臺,是企業合規管理中所必須遵循的“基本法”。作為企業合

合規研究 | 新合規思潮中商業倫理的合規價值及策略

隨著《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的正式發布,將迎來新一輪的合規潮。雖然自2018年起,企業合規已經逐步受到關注和重視,但如何開展合規工作以及合規內容的顆粒度有待持續摸索。當前情勢下,除了企業經營機制體系的完善,商業倫理的合規性是企業得以可持續發展的核心之一。企業的商業倫理規則似乎簡單但又難以把控,本質原因即在於過於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