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規建設中“三道防線”的職責邊界與分工協作 2021年10月17日,國資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國資發法規規〔2021〕80號,下文簡稱《建設意見》),同年12月3日,國資委再次召開工作部署會,明確2022年作為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要求各企業持續完善合規管理工作機制,健全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總法律顧問牽頭、法務管理機構歸口、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合規管理體系。在此背景下,2022年4月1日,《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 法務實務 2022年08月25日 0 點贊 0 評論 3458 浏覽
純幹貨 | 從起草到發布:企業規章制度全流程“九步要訣” 規章制度作為企業運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規制企業自身的經營活動,又規範了員工的種種行為。可以說,規章制度在企業的延續和發展中,起著最重要的“引領方向”的作用。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設置和人性化的安排,可以激勵員工的努力、震慑違規行為。這樣一來,規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和發布實施就顯得至關重要。 法務實務 2022年10月08日 2 點贊 0 評論 2003 浏覽
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透視:企業合規管理的短板和弱項 2022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第三批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涉及上海、北京、江蘇、廣西、福建等省市,涉案領域涵蓋互聯網企業數據合規、證券犯罪內幕信息保密合規、小微企業簡式合規、采礦企業合規、高科技民營企業合規等,展示了我國不同地域、不同行業的企業合規情況。最高檢發布的合規典型案例,是對檢察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的總結提高,但通過這些案例也反映了企業合規管理的諸多短板和弱項。本文 法務實務 2022年08月25日 0 點贊 0 評論 1669 浏覽
企業合並中的合規風險清單 《公司法》規定的企業合並主要包括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吸收合並是指一家企業吸收其他企業,被吸收的企業解散;新設合並是指兩個以上企業合並設立一家新的企業,合並各方解散。實踐中,除了理論上的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以外,還有一種“協議合並”,即任何一方主體均不消滅,進行經營或業務上的合並。企業合並是常見的商業決策,主要目的在於實現強強聯合。鑒於兩家或者多家企業各自為獨立主體,在合並過程中總會經曆磨合期 法務實務 2022年08月25日 0 點贊 0 評論 1249 浏覽
知名企業實例拆解:如何編制一個實用有效的合規手冊 2022年,是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是最高檢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年,也是司法部要求加強律師參與企業合規管理工作的啟動之年。自2021年12月3日起國資委就強化年工作相繼印發《關於開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多次部署落實合規工作。《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正式面世,把央企合規管理改革推向新的高度,合規管理逐 法務實務 2022年08月25日 2 點贊 0 評論 1236 浏覽
從發布到實施:合規手冊落地執行的操作指引 何為合規手冊?如何正確理解合規手冊的定位?這是一個“看起來簡單、說清楚不易”的話題。應該認識到,合規手冊不是企業合規制度的匯編,亦難以起到針對個別重點領域制訂的合規指南/指引所具備的“說明書”作用,企業無法亦不應依賴合規手冊對具體業務開展合規管理。用一句話來說,合規手冊是企業合規文化、理念及價值觀高度凝練的產物,是企業合規形象的外在展示平臺,是企業合規管理中所必須遵循的“基本法”。作為企業合 法務實務 2022年08月25日 1 點贊 0 評論 1208 浏覽
合規研究 | 新合規思潮中商業倫理的合規價值及策略 隨著《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的正式發布,將迎來新一輪的合規潮。雖然自2018年起,企業合規已經逐步受到關注和重視,但如何開展合規工作以及合規內容的顆粒度有待持續摸索。當前情勢下,除了企業經營機制體系的完善,商業倫理的合規性是企業得以可持續發展的核心之一。企業的商業倫理規則似乎簡單但又難以把控,本質原因即在於過於忽視。 法務實務 2022年09月28日 0 點贊 0 評論 1178 浏覽
實用幹貨 | 企業合規文化建設的12條建議 合規是企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前提,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合規文化建設在合規管理體系中更是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當前,從中央到地方,不管是行業管理還是監管部門都在為推進企業的合規文化建設謀篇布局,都在不遺餘力地強調、重視、推崇合規,合規文化建設時不我待、勢在必行。在此,筆者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淺談一下合規文化建設的認識與思考。 法務實務 2022年09月14日 0 點贊 0 評論 1018 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