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2009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調解書中遲延履行加倍利息在執行程序中的處理

案例A公司與B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B公司應當於2016年6月份向A公司支付貨款100萬元,2016年12月份支付貨款80萬元,若未按期履行應當向A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後B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A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B公司支付貨款180萬元及違約金10萬元。因未查到B公司財產,該案終本執行。2021年10月份該案恢複執行,經拍賣B公司設備,最終拍賣款高達300萬元,但執行法

8年過去,法律科技有何進步?

8年前,筆記君剛從大學畢業,幸運地加入一家頭部法律科技互聯網公司,成為其前10號員工,作為產品經理負責了這家公司初期幾乎所有的產品設計工作。那一年,是法律科技這條賽道剛剛熱鬧起來的一年。而後8年間,見證了這個行業的人聲鼎沸,也見證了有人遺憾離席。今年是科幻的一年,人們都說,Winter is coming。頭部互聯網公司把“寒氣傳遞給了每一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2018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2016修正)(中英文對照版)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