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规定,假如说同意是为了实现目的所必需的。当然跨境传输比较特殊,如果传输给我们的境外的母公司,比如股权激励,它一般涉及到好几方,员工相关的这些信息,比如银行账户,做外汇登记,可能涉及到境外代理机构,也涉及到境外公司数理股权激励的这样的主体。如果他撤回同意的话,一方面,我们可以解释成这是履行境外公司跟劳动者的这样股权激励协议所必需,意思是属于豁免的情形。当然,它涉及到跨境传输,是必须取得单独同意的。但是,我们认为单独同意,如果是属于第二款情形,也是属于可豁免情形的。所以在我们的建议文件中让他确认做跨境传输是履行这样的股权协议所必须的。
问 对于需要员工单独同意才可以进行的信息处理活动,员工如果拒绝同意或者之后撤回同意,公司应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