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年休假勞動報酬是否適用一年的仲裁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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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休假不適用特殊時效,特殊時效是指員工離職之後的一年內可以主張整個在職期間的工資損失,而帶薪年休假適用一年的仲裁時效。但若例如 2019 年的帶薪年休假未用完,是可以補到 2020 年休假的,換句話說,若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和員工解除了勞動合同,員工可以主張 2019 年和 2020 年的未休帶薪年休假折薪。實踐中每個地方的時效也是不一樣的,要看各地有沒有特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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