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存在為非本公司員工代繳社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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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 :
1.用人單位給非員工繳納社保,兩者存在表面勞動關系,非員工人員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索取經濟補償金,社保繳費記錄單可作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現行法律雖未明確代繳社保行為屬於違法行為,但明確規定繳納社保需以建立勞動關系為前提,目前也有司法判例將虛構勞動關系騙保行為入刑,代繳社保行為屬於打擦邊球,可能面臨行政處罰,甚至構成刑事犯罪
應對建議 :
1.完善和規範相關招錄用以及工資支付流程,明確與被代繳入屬於委托關系
2.保留委托代繳社保協議,協議不得代簽 3.注意收集保留相應的用工證據,證明未實際用工,其中最有力的證據系考勤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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