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點33:在日常經濟往來中,對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付款時,是否都進行了書面通知?

發布於 2022-12-06 17:48:18

在日常經濟往來中,對方公司委托第三方收付款時,是否都進行了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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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總荟
法總荟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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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響 :

1.債務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個人)代為支付時,第三方公司可能會以“返還不當得利”要求返還相應款項;

2.債權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個人)代收時,債權公司可能聲稱自己沒有收到款項,要求重新支付

應對建議 :

1.在債權公司要求將款項支付給第三方時,可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書面委托書、或書面通知,明確寫明委托第三方公司(個人)代收;

2.債務公司讓第三方公司(個人)代為支付時,應由債務公司和第三方公司(個人)寫出書面說明,共同確認“由第三方公司(個人)代債務公司代為支付款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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