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實務

科創板IPO知識產權管理及風控防控之簡思

目前,科創板IPO由於知識產權訴訟而上市終止或失敗案例比比皆是,企業做好IPO前知識產權風控管理甚為重要。科創板甚為關注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無形資產構成,尤其是發明專利在企業主營業務產品中的轉化運營,企業應在上市前2年做好專利知識產權布局運籌工作。

案例探討 | 是民間借貸還是代墊出資?

是民間借貸還是代墊出資?基本案情來源於威科先行《裁判文書》《俞某、王某民間借貸糾紛民事再審民事判決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22)新民再178號),本文有節編。

合夥企業控制權的判斷

很多企業通過設立或參與基金來進行對外投資,比較常見的方式是各投資人以普通合夥人(GP)和有限合夥人(LP)身份共同設立有限合夥企業,基金通過有限合作企業的方式存在。因為合夥企業與公司制企業不同,公司制企業適用的是《公司法》,公司的權力決策機構、股東控制權的認定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合夥企業適用《合夥企業法》,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企業的權力決策機構、決策方式等是可以通過合夥協議進行安排。所以,以有

盡調工作之法務小心得

法律盡職調查是指在公司並購、證券發行、融資及對外投資等重大活動中對目標公司及其關聯企業、並購對象或者發行人的主體設立及合法存續、企業資質、資產和負債、對外擔保、重大合同、關聯系、納稅情況、環保及勞動關系等方面進行的一系列資料、信息收集及法律問題的調查。企業法務人員參與盡職調查為其重要工作內容,本文將從關注角度、基本原則、工作流程幾個方面進行分享。

簽約四十分鐘,可以反悔嗎?

【本案例系根據生效判決文書改編,供討論學習之用】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有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誠信原則,各方均應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法務視角下的企業用工數據合規要點

“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一些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

公司法修訂(二審稿)變化——監事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2021年1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下稱“一審稿”),這是自公司法1993年實施以來修改內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言,具有裡程碑意義。2022年12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下

如何防止公司有偷稅漏稅的行為發生?

防止公司偷稅漏稅應從內部管理、員工培訓、溝通合作、財務審計、合規監督等方面全面入手,建立完善的財務和稅務管理體系,做好全員的預防和治理工作,使企業在合規經營的基礎上,取得可靠的經濟效益。

舉證證明責任的案例探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修正)》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舉證證明責任一詞,最早始見於2015年我國頒布的《民訴法解釋》。而在之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

公司法修訂(二審稿)變化——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2021年1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下稱“一審稿”),這是自公司法1993年實施以來修改內容最多、力度最大的一次,對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言,具有裡程碑意義。2022年12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下

建設工程系列法律問題之保證金制度

2022年7月12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制定頒布《關於規範招投標領域工程建設保證金收取有關工作的通知》(粵發改法規【2022】1178號),文件對招投標領域工程建設保證金管理予以進一步明確及規範。本文根據此文件,結合《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就現行建設領域的保證金制度基本情況進行梳理。

關注訴訟時效,避免權利“過期”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勝訴權的時效制度。在訴訟中,原告方證據確鑿,卻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敗訴的案例往往不勝枚舉。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認識訴訟時效並避免超過訴訟時效,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法律權益。

新加坡高院判例——買賣合同與公司人格混同糾紛

2023年5月12日,新加坡高等法院法官Lee Seiu Kin就Government of the City of Buenos Aires v HN Singapore Pte Ltd [2023] SGHC 139一案作出長達78頁的判決,判決HN Singapore Pte Ltd需向原告支付剩餘貨款237,619.35美金和利息。法官並判決兩名被告之間構成人格混同,Nicholas Eng Teng Cheng需對HN Singapore Pte Ltd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法官駁回原告主張被告一

《人生之路》——被頂替的人生該如何賠償?

電視劇《人生之路》,部分取材於路遙中篇小說《人生路》,講述了生活在陝北高家村的青年高加林為改變命運,努力拼搏,曆經種種坎坷,最終得以實現人生追求和價值的故事。高加林,是一名學習優異、具有創作才能的有志青年,因沒能順利進入大學便開啟坎坷波折的一生。而造成這一切的導火索是同村的高三星冒名頂替了他的大學入學資格。從古自今,考取功名是無數寒門子弟改變命運,實現人生目標和自我價值的重要乃至唯一途徑,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