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規

大型國企法律、合規、風險、內控一體化管理體系

企業如何就法律、合規、風險、內控管理體系進行有效銜接、協調統一;如何進一步整合管理資源,提升管理效能,從而避免職能交叉、工作重複、合力不足、效率不高、效果不顯著等一系列問題。京城機電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四位一體化的風險管理體系,對法律事務管理、合規管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有關組織機構、工作目標、工作內容、方法、機制以及工作流程等進行有機整合,將原本獨立的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合規管理體系、經營風險管理體系及內部控制體系進行融合,建立平臺統一、信息共享、流程整合、功能強化、協調運轉的風險一體化管理體系,為其他企業

知名企業實例拆解:如何編制一個實用有效的合規手冊

2022年,是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是最高檢推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全面推開年,也是司法部要求加強律師參與企業合規管理工作的啟動之年。自2021年12月3日起國資委就強化年工作相繼印發《關於開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多次部署落實合規工作。《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正式面世,把央企合規管理改革推向新的高度,合規管理逐

從發布到實施:合規手冊落地執行的操作指引

何為合規手冊?如何正確理解合規手冊的定位?這是一個“看起來簡單、說清楚不易”的話題。應該認識到,合規手冊不是企業合規制度的匯編,亦難以起到針對個別重點領域制訂的合規指南/指引所具備的“說明書”作用,企業無法亦不應依賴合規手冊對具體業務開展合規管理。用一句話來說,合規手冊是企業合規文化、理念及價值觀高度凝練的產物,是企業合規形象的外在展示平臺,是企業合規管理中所必須遵循的“基本法”。作為企業合

企業合規建設中“三道防線”的職責邊界與分工協作

2021年10月17日,國資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國資發法規規〔2021〕80號,下文簡稱《建設意見》),同年12月3日,國資委再次召開工作部署會,明確2022年作為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要求各企業持續完善合規管理工作機制,健全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總法律顧問牽頭、法務管理機構歸口、相關部門協同聯動的合規管理體系。在此背景下,2022年4月1日,《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

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透視:企業合規管理的短板和弱項

2022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第三批涉案企業合規典型案例,涉及上海、北京、江蘇、廣西、福建等省市,涉案領域涵蓋互聯網企業數據合規、證券犯罪內幕信息保密合規、小微企業簡式合規、采礦企業合規、高科技民營企業合規等,展示了我國不同地域、不同行業的企業合規情況。最高檢發布的合規典型案例,是對檢察院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的總結提高,但通過這些案例也反映了企業合規管理的諸多短板和弱項。本文

企業合並中的合規風險清單

《公司法》規定的企業合並主要包括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吸收合並是指一家企業吸收其他企業,被吸收的企業解散;新設合並是指兩個以上企業合並設立一家新的企業,合並各方解散。實踐中,除了理論上的吸收合並和新設合並以外,還有一種“協議合並”,即任何一方主體均不消滅,進行經營或業務上的合並。企業合並是常見的商業決策,主要目的在於實現強強聯合。鑒於兩家或者多家企業各自為獨立主體,在合並過程中總會經曆磨合期

劉紀鵬:強化合規管理 提升企業軟實力

電力行業是國民經濟運行的基礎性支柱產業,而用於規範電力行業的法律《電力法》自1995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通過,1996年4月1日實施以來,已經過了20多個年頭,至今沒有完成修訂。

淺談促銷活動中的廣告促銷合規要點及建議

筆者先前就促銷活動的部分合規要點,發布了《商家在開展有獎銷售活動時應注意的合規要點》、《淺談價格促銷的法律風險與合規建議》、《關於在促銷活動中使用“單方享有解釋權”的合規風險提示》三篇文章,裡面分別對“有獎促銷”、“價格促銷”、“贈品促銷合規”、“單方享有解釋權”中的合規要點進行了簡單闡述。

本地化經營,是否需要設立海外公司?

中國企業在國際化的初期,首先做的就是產品和人員的出海,這裡就會涉及到是否需要在目的地設立法律實體(legal entity)的問題,特別是當中國企業需要在目標市場進行本地化經營的時候。是不是為了實現這個戰略都必須設立海外公司呢?如何設立海外公司?這些都是值得考慮的問題。首先我們要搞清楚設立海外公司的是為了實現哪些目的?簡單來說,設立海外公司,可以實現以下目的:2.1貿易平臺。海外公司可

直面轉變,從法官到法總——專訪中國藍星集團法律總監兼審計合規部主任裴桂華

裴桂華,中國藍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律總監兼審計合規部主任。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對外經貿大學,分別獲得法學、新聞學雙學士、法律碩士及法學博士學位。曾擔任北京基層和中級法院法官、市檢察機關檢察官。目前兼任北京仲裁委/北京國際仲裁中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及海南國際仲裁院仲裁員。具有較為豐富的司法、企業法務以及商事仲裁等實務經驗,關注法律與科技的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