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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於微信公眾號【智善法媒】
和曾靳約談的那天,聽他侃侃而談近兩個小時,從畢業到執業,從國企紀檢到集團法務,從離職到重新找工作,我就像聽故事一般,又不禁感歎,有多少人能像他一樣,勇於跳出自己的舒適區。
結束的時候,他笑著說,你是一個很好的傾聽者。其實是因為他的故事太精彩·····
因為我的堅持,調去了公司的法務部
智善:能簡單介紹下您的職業經曆嗎?
曾靳:我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本科畢業後,攻讀了武大環境法研究生。畢業之時,武漢的法律市場比較成熟,但家裡希望我可以找一個穩定的工作,於是我就去了一家事業單位性質的設計院。雖然工資待遇不錯,工作也不是那麼忙,但我還是想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斷斷續續在外面找過一些工作機會,但是想要找到同等待遇的法律職位比較困難。
工作三年後,我所在的單位和幾家企業一起重組成立了某省屬國企,我有幸去集團總部就職。剛開始主要做紀檢監察,領導對我也比較認可,還有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紀檢監察先進工作者”,受到省委領導接見,並接受了媒體的專訪。這些榮譽都是單位本職崗位所賦予的,這裡要感謝單位和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但是我心裡還是想做法務,恰逢企業想推動上市,可能會成立法務部,我就向領導說了自己的想法,但是都被領導否決了。恰逢一個很好的契機,我直接找了企業主要領導,向他闡明了想要做法務的一些想法和打算,軟磨硬泡後終於轉到了法務部門。
做好專業也要做好管理
智善:轉崗擔任法務後,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曾靳:我當時在集團總部,下面有十幾家子公司,我要把法務管理做好。集團的主業是工程設計,涉及到許多法律專業的知識,這就要求我必須要掌握好這個領域的法律知識。
總部之前是沒有人具體負責法務工作,法務管理就更談不上。因而,在剛開始接手法務工作的時候,我先了解子公司的法務具體在做什麼,外聘的律師在做什麼。在了解他們工作的過程中,我發現了一些問題,所以,我主動設立了一些合同管理制度和外聘律師管理制度。提高了外聘律師的資格,比如,執業年限、是否對工程領域有所了解、是否代理過此類案件或者提供過相關法律服務等,並且每個月讓子公司外聘律師提供工作簡表。
在合同管理這塊,子公司之前都是一些常用的合同文本。有時候也吃過虧,但大家一般選擇忍著。當時,我就想著把合同做成示範文本,先讓子公司把日常工作中經常使用的合同先報上來,然後讓各個子公司的律師交叉審核合同,從而發現一些問題。然後,我再試著去寫合同法律風險分析報告,督促子公司修改合同文本。通過這些事情,把各個子公司的合同逐漸完善,合同法律風險也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純管理型的法務不是我所追求的
智善:為什麼想從原來的單位離職?
曾靳:當時的單位,訴訟糾紛比較少,最主要的還是管理。法務管理工作,需要以法律專業知識作基礎。我個人還是想在專業上有更大提升。當時想著金融、房地產行業的法務很專業,所以去面試了幾家企業的法務,但是很少人聯系我。後來是師姐的推薦,我才面試成功。
其實我當時離職,想法很簡單。我就想,“如果我一直做這份工作,當我年老之後,不能動需要坐輪椅的時候,回顧自己的一生,會不會後悔?”我覺得肯定會很後悔,雖然大家都認為我在集團總部做法務,一直都是順風順水,前途也很不錯,但是我覺得管理工作難以實現我的法律夢。
智善:為什麼沒有想過出來做律師呢?
曾靳:我可能還沒有那麼多資源,而且自己的專業學的沒那麼精,那麼專。做律師,你若收了費用就要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但是我覺得自己的積累還不夠,所以我想還是做好法務。
智善:換了企業做法務,現在的工作有達到您的預期麼?
曾靳:從提升專業的角度,我覺得達到了。剛到新公司的時候,大家所談論的涉及法律的專業術語,我都不知道,當時心裡還是很慌的。我想著還是要端正心態,從零學習。
公司每天9點鐘上班,我基本7點20左右到公司,學習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頭三四個月時間,大概看了100多部的法律法規,而且上面記滿了筆記。除了熟悉法律法規,還得看項目,剛去時我還沒有接觸項目,我就想著自己要去學習,正好公司有信息系統。我又花了兩三個月時間,大概看了100多個項目,包括每一個項目的法律分析,交易結構如何設計,法律審核重點在什麼地方,大概有哪些法律風險等。
智善:您平時個人會通過什麼渠道去學習?
曾靳:我認為學習渠道還挺多的:
第一種,相互交流。我們公司的法務部門有八個人,基本上是中南財大和武大的,有一些項目的問題,大家會相互交流,這也是學習的方式之一。
第二種,自學。最高院出臺了蠻多的司法解釋、案例匯編,對合同法、擔保法等會有很詳細的解釋,也都配了案例。我基本每天能保證早上學習一個半小時,晚上學習一個半小時,這樣心裡就會踏實一些。
第三種,經常參加一些校友會、講座、論壇。我一直認為,如果只是工作狀態,就相當於你不停地輸出知識,而沒有輸入,這樣進步也不會特別大。只有不停地去學,再把所學的東西運用到工作當中,有輸入有輸出有反馈的循環,進步才會比較快。
我感觸最深的一次是,去年九月份在上海參加的公司法律人影響力飛躍大會,當時邀請了很多律師和法務,了解他們怎樣學習專業知識,怎樣做職業規劃,當時聽的熱血沸騰的。我當時的想法就是,要把專業知識做的更好,這樣自己才會更加有自信,而不是整天想著刻意跟領導處理好關系。人活著還是自由一些更好,畢竟法律人本來就是追求公平正義自由。
法務扮演著守門員的角色
智善:您覺得法務扮演的是一種什麼樣的角色?
曾靳:守門員。不能讓問題進入球框裡面。企業是一個經營實體,在經營過程中,會遇到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等問題。作為法務人員既要站在公司角度促進公司生產經營,又要站在法務人員角度防範法律風險,當好守門員。有人會開玩笑說法務是專業背鍋的,有問題、有風險、要追責的時候才會找法務。雖然是玩笑,但也從側面反映出法務工作要求比較嚴謹、責任壓力很大。
智善:一般企業出於什麼原因會考慮聘請法務?
曾靳:一方面,是外在要求。為了滿足國資委、監管機構的要求,國資委要求重大決策、規章制度和重大合同都要進行法律審核。國有企業必須要有外聘律師,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一般公司特別是國有企業也會聘請法務。
另一方面,是內在需求。企業如果想完善法人治理機構,防範生產經營風險,應對處理法律糾紛,也會聘請公司法務人員。如果公司糾紛案件不多或認為風險防範沒那麼重要,法務的待遇就會偏低。
智善:您有給自己制定長久規劃嗎?
曾靳:金融專業的法務比較專業,會先一直做下去。有一句叫“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有自己的專業知識,心裡會更踏實,更有存在感一些。
智善:您之前在國企裡面待了這麼長時間,在一些為人處世、管理方面應該有一些經驗的積累?
曾靳:原來在國企確實學到了蠻多,現在回頭還是很感謝原來的國企,尤其是對個人管理能力和協調能力的鍛煉。
企業對外聘律師的要求
智善:企業在外聘律師方面,有什麼樣的要求和標準?
曾靳:前不久我們公司在招標,常年法律顧問還有項目律師,考核標準有一項是要求——為企業提供服務方案。
有好幾個律師給我打電話問,服務方案寫起來都是很虛的,要怎樣證明我們提供的這個服務方案好呢,是要每年承諾幫你審多少合同,或者承諾來你們公司多少次。其實在我看來,這些都是形式上的,我覺得至少應該包括如何落實近期監管機構政策要求,通過案件檢索分析同類企業的法律糾紛表現在什麼方面,企業重大決策、經營管理如何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為業務品種創新、交易結構設計提供意見建議,這些律師完全有能力、有實力做到。
智善:作為公司這一方,您個人認為律師怎樣服務他們顧問單位算是盡責?
曾靳:我認為幫助企業審核合同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為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防範好風險。公司的很多投資交易事項,律師應該為其做好盡職調查,比如,要去買一塊地,各類證件是否齊全、權利是否有瑕疵等。企業的經營戰略是否存在重大風險,業務品種是否存在重大問題,律師可以在這些方面提供專業分析意見,提出應對措施。
律師和法務的核心價值
智善:我有了解,很多外聘的律師,每年都會做一些工作報告。
曾靳:我看多很多律所提供的工作報告,很多是偏清單式的,每個月做了哪些事,審了幾個合同、到公司來了幾次、跟公司領導見了幾次面,以偏記流水賬的形式。
智善:在您這個層面的考慮,您會希望看到怎樣的一個報告?
曾靳:比如,法律風險提示報告。公司決策層面有些什麼具體重大事項存在風險,為董事會,股東大會、經理層提供合理的意見。
我認為最核心的是通過訴訟案件的角度來判斷企業的風險,律師可以通過去檢索同類型的企業在某一類業務上具體出現過哪一些法律糾紛,或者其他企業的經驗教訓在什麼地方,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麼樣的以及法官的觀點是什麼,裁判的思路是什麼,這是可以出一套詳細的分析報告。這些東西,企業是很喜歡的。就目前,我很少見到律師會去主動做這些事。
智善:畢竟律師的精力是有限的,也有可能是報酬決定了服務的質量?
曾靳:如果是長期合作的關系,其實可以去做這個增值服務,幫企業排查有哪些法律風險,應該采取哪些措施,要不要設置相應的部門、配備相應的人、給予相應的經費保障,建立相應的一些制度等,這個服務也並不是完全免費。我認為企業的領導,如果看到這項工作的價值之後,他是願意再付費的。防範企業的重大經營風險,這個應該是律師的核心價值所在,同時也是公司法務的核心價值所在。
法務和律師應該是雙贏的關系
智善:能結合自己一路走來的經曆,談談自己的感想嗎?
曾靳:我從四個方面來談談自己的感想吧。
一、處理好中心工作和法務工作的關系。
在絕大部分單位,法務工作只是單位工作當中很小的一部分。法務人員不能想著整天沖鋒陷陣、風風火火,要為企業創造多大利潤,成為企業主角。法務,在企業是一個department,不像律所的律師是一個king。法務人員要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促進好、服務好企業的生產經營。
二、處理生產經營和法律風險防範的關系。
法務不能一直踩刹車,不能說這有問題,那有風險,這不能做、那個不行。而是需要有商業思維,既要能看出問題,更要能出謀劃策。要能分析出法律風險、經營風險,要能提出有效的風險防範對策,明白萬一出現問題如何有效應對。與業務部門肩並肩,共同防範、應對、化解一些風險和問題。這樣,業務部門做成了項目,創造了利潤,還防範應對了風險,他們才更開心,才會更認同法務的工作價值。
三、處理好法務管理和法律專業的關系。
可能有一些法務做的時間多久了,就會有情懷,我一定要去做“專”,我就只想把公司法或者合同法等某一門法研究的特別透,特別專業,甚至就是成為行業的專家。這樣的想法,不是不好,但是對企業的法務來說可能不太現實。不可能懂一門法律適用全部法務工作,可能還涉及到一些勞資糾紛、房屋租賃等方面的法律規定,有點大雜烩的性質。企業的法務需要綜合的能力,需要會溝通協調。企業法務一定是要把法務管理和法律專業都要做好。
四、處理好公司法務或者公司律師跟外聘律師的關系。
我認為公司法務和律師是一種雙贏或者是發揮合力的關系,公司法務不能為了逞能,就貶低律師,而律師也不能認為公司法務訴訟經驗少,不專業,而歧視法務。這樣會導致,公司法務認為外聘律師不行,外聘律師認為公司法務不行,最後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我認為還是應該和諧共處,發揮合力。充分運用律師的訴訟思維和法務人員的商業思維,以訴訟思維檢視業務可能面臨的問題,以商業思維再防範化解這些問題,真正避免、減少企業經營管理中各類問題發生。
(轉載自:智善法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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